|
6月23日,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在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今年内我国要力争再解决500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机构覆盖问题,力促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周慕冰要求,东、中部省份要力争年内全部解决空白乡镇的机构覆盖问题,西部省份要适当提速。
2009年10月,银监会启动了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截至目前,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从启动工作时的2945个减少到2299个。
笔者认为,农村金融不仅具有商业性的一面,更有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一面。因为,农民作为独立经营的个体,也有着其正常的存款、取款、贷款、理财、支付的需求。不能因为农民相对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低,农村金融机构的利润低,就忽略农村金融服务网点的建设。这也是政府在建设新农村中必要的投入。
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开始实施偏重于城市和大企业的战略,县级银行纷纷实施网点收缩、信贷也逐渐集中城市,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农村金融服务的日趋式微,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一个越来越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越是在经济发达的大都市,金融服务越来越发达、便利,金融产品越来越多,而相反,越是在凋敝的乡村,金融服务越加落后。
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不仅使得农村存款、取款、支付难,还衍生出一些其他的一些社会负面问题。以农民投资为例,如果正规的债券、基金等投资产品难进农村,那么,非法的投资品种就会趁虚而入。例如,近年来湖南、湖北乡村地区流行一种名为“六合彩”的赌博方式;我省的农村地区也一直有买私彩的传统。另外,农村金融服务薄弱,农民融资难,也导致农村的非法集资。例如我省儋州地区近年接连发生一种民间非法集资的“抬会”现象,带来了一系列不良社会后果;这固然是由于农民贪图小便宜和侥幸心理作怪,但与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也有一定关系。
农村金融服务弱化,不仅造成非法金融活动抬头,也造成大量税金流失,也不利于拓宽农民的理财渠道,切断了农民用金融方式分享经济增长的可能。所以,此次银监会力推农村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服务建设,并对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网点建设给予一定优惠,可谓顺应民心、体恤民意,也更是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善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