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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中宝)记者从海口市政府获悉,《海口市“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获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根据该《规划》,“十二五”期间,海口市将扩大保障房对象到中等收入家庭,推动保障性住房实现租售并举,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总量为6.3316万套,力争解决7.57万户城市家庭住房困难。
保障房对象扩大到中等收入家庭
根据《规划》,海口市在“十一五”期间已解决3.4万户城市家庭住房困难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力争解决7.57万户城市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根据需求量, “十二五”期间海口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为6.3316万套。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海口市构建和完善分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增加符合保障标准的出租类和出售类保障性住房供应,逐步减少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将住房保障对象从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扩大到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使受保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进一步完善。
探索保障性住房预售模式
保障性住房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资金筹集问题,《规划》中建议,“十二五”期间,海口市可在建设保障性住房过程中,借鉴住宅商品房市场的预售模式,即在保障房建设之前,向社会公开预售,这样,一方面可以筹集部分建房资金,另一方面通过预售可以摸清保障性住房的需求量。
现阶段,海口市保障性住房供应总量不足,政府拥有和政府所能支配的保障性住房房源较少,住宅商品房市场上存在大量的空置房。为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应调整优化保障性住房结构,推动海口市保障性住房逐步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租售并举是指保障性住房既可向保障对象出租,也可向保障对象出售)。
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十二五”期间,海口市保障性住房共需要建设资金42.33亿元,平均每年需要8.5亿元。
《规划》提出积极开创保障性住房融资新模式,使融资主体多元化以及不同融资主体的融资方式多样性。通过在贷款期限和利息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信贷条件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采取优惠措施,鼓励企业和个人资金分别通过企业补贴、个人集资等方式进入保障房建设领域;可通过保障性住房信托基金、保障性住房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创新性地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及营运资金,以确保建设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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