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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施政府指导价
采取最高限价、基准价加浮动幅度定价方式
本报海口11月9日讯 (记者程娇)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获悉,日前,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实施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意见,规定我省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施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可采取最高限价、基准价加浮动幅度,或同时采用这两种定价方式。   据悉,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我省旅游饭店客房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为科学制定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政府指导价,合理、有效调控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省物价局对我省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做出具体规定。   省物价局规定,我省对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施政府指导价方式。政府指导价可采取最高限价、基准价加浮动幅度,或同时采用这两种定价方式。具体标准可区分不同区域、不同星级饭店按标准间、套房和别墅三类房型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具体区域、客房类型由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对基准价选取方法的规定,省物价局要求旅游饭店在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选取节前某天饭店各类客房的实际销售价格为基准价,上浮幅度一般不超过基准价的50%;选取上年度同期各类客房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为基准价,上浮幅度一般不超过基准价的10%。客房备案价格确需突破政府指导价的应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   省物价局要求,我省旅游饭店经营者依据政府指导价规定,制定具体的客房销售价格后,报所在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将备案价格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旅游饭店经营企业要在其结账场所的醒目位置标示客房结算起止时间及各类客房价格,公开标示的客房价格为实际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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