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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12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主持会议。
3月9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对常委会工作报告给予高度评价,普遍认为报告对过去五年工作成绩的总结实事求是,对存在问题的分析恰如其分,概括的四条经验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回答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若干重大问题,对今后五年特别是今年工作提出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要求切实可行。大家一致同意批准这个报告。根据代表们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报告进行了多处修改,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6处。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12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一致同意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受中共中央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习近平就中共中央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的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名单作了说明。
习近平说,根据中共中央确定的原则,去年12月初对新提名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的中共预备人选,在正省部长级和正大军区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范围内进行了民主推荐。通过民主推荐,发扬了党内民主,拓宽了选人视野,使新提名人选具有较好的民意基础。对非中共人选,分别听取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的意见。对拟新提名的人选,有的结合十七大“两委”考察,有的结合省级领导班子和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换届,还有的专门组成考察组进行了考察,同时就他们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意见。经过广泛听取党内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以及有关领导同志的意见,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政治局成员反复酝酿,认真研究,并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讨论,提出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之后,又就这个建议名单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进行民主协商,听取了他们的意见。2月27日,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这个建议名单。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建议名单,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需要和结构要求,在各地各部门和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及其他有关方面推荐的基础上,经党内外反复酝酿、协商,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研究提出的。
习近平说,这次全国人大换届,有一些党内外的老同志由于年龄原因,没有继续提名。长期以来,他们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辛勤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宝贵贡献,这次又以实际行动为实现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新老交替做出了新的贡献。我们向他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人选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人选名单,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人选名单,作为主席团提名,交各代表团酝酿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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