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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08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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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签押金照收
海口一些企业违规用工受查处
袁锋 实习生张元元
本报讯 (记者袁锋 实习生张元元)我省一些餐饮、娱乐企业不遵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达不到最低工资等现象还较为严重,这是近日省、海口市、区三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所辖的企业进行联合检查中发现的。   此次检查重点为茶艺馆、咖啡厅和快餐店等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的企业。   检查人员发现,海口龙华区一家叫岚茵的咖啡厅不仅没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也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据介绍,这是由于这家咖啡厅刚刚开业,加上人员流动性比较大,所以没签劳动合同。龙华区劳动监察负责人说,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就必须签订,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的工资给员工。检查人员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并督促整改。   在海口美舍荷花休闲会馆,劳动监察员发现负责人拿出的劳动用工合同有的已经过期,合同内容也极不规范,如在与一名保健师签订的合同书中,约定押金300元,从工资中扣除,员工每月休假2天。这些都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   检查中,对于已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快活林美食城林姓负责人称自己不知道。该餐馆共招有30多名员工,刚招进来的服务员工资一般为500元,今年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没缴纳过社保,每位员工要交50元的服装押金。对此,劳动监察员当场指出违规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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