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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工石英梅说,现在每一滴胶水都很珍贵。 本报记者 孙乐明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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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产计酬 即农场根据胶工实际的割胶数量,按当时市场价格换算成产值,扣除应该上缴的利润、生产环节产生的各种费用、运输费用及折旧等,剩余的才是胶工应得的报酬。各农场的情况虽有不同,但胶工收入大体占销售收入的20%到22%左右。以前这种办法虽然也叫承包,但这实际上只是一种劳务承包,橡胶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在农场,胶工得的只是劳务报酬。
定量上缴 是农场根据每个岗位的橡胶株数、割龄、林段条件等,核算出应该上缴的数量。胶工完成上缴数量后,剩余超产的部分,完全按着市场价格结算,所得归胶干自己。在这种制度安排下,橡胶所有权和经营权发生分离,胶工有了部分经营权,对橡胶的关切度大为提高,劳动报酬也有实际增长。虽然各农场的情况也有差别,但胶工收入普遍可占到销售收入的30%以上,多的可占到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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