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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5月20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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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银监会决定
对灾区实施特殊金融政策
王宇 姚均芳
据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记者王宇 姚均芳)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19日下发通知,决定对受到地震灾害影响的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重灾省市实施恢复金融服务的特殊政策。   政策包括将妥善安排好灾害发生前已发放贷款的管理。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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