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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重庆市《旅游新报》在其5月19日出版的第60期关于汶川大地震的报道中,刊发了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报道,日前,该市新闻出版局根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旅游新报》停刊整顿的行政处罚。(5月20日《重庆日报》)
从照片上看,这期报纸的策划者和编者确实做得太过分了,居然在惨烈的地震灾难中继续大玩其“性感路线”:他们以“废墟重生”为题,把几个裸露的美女脸上身上涂上假鲜血,在一片假废墟上摆姿态拍写真。5月19日,是全国哀悼日的第一天,国旗低垂,人们的心里无不充满了哀痛,《旅游新报》的这种做法,相当于在地震给国人造成的心理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
虽然这些照片激怒了很多读者和网友,但我相信,这期报纸的编者并不是出于什么“故意的恶意”,因为没有证据表明,他们和灾区人民有深仇大恨。他们这样做,很可能仅仅是出于某种惯性罢了。多少年来,一些市场化媒体都是这么一路走来的:性感,再性感;刺激,再刺激。“躲避崇高”、放弃责任已经成了一种“集体无意识”。这一次之所以会被抓了现行,成为众矢之的,仅仅是因为大环境发生了突变而已。
应该说,在这次地震报道中,中国的媒体显示了空前自由度,也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中国媒体开放、自由、客观的报道,不仅保持了社会安定,消除了民间谣言、惊恐慌乱的现象,也大大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使政府和人民、军队和地方、灾区和全国做到了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地去抗震救灾。同样重要的是,中国因媒体的开放而牢牢掌握了话语权,中国政府和媒体均赢得了国际信誉,让一些有偏见的国外组织、媒体和政要无隙可乘,难以妖魔化中国。
但《旅游新报》发生的问题却提醒我们,更高的自由度,更大的话语权,其实意味着更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如果媒体不是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主导下行使自己的话语权和报道自由权,则不仅有可能会伤害到社会,伤害到大众,最终也会伤害到自己。《旅游新报》这次不仅受到了管理部门的处罚,在网上也成千夫所指,就证明了这一点。
在我看来,媒体的责任担当,主要应该体现这样几个方面,即媒体在行使话语权时,要有利于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要能够体现以人为本,要不伤害社会的核心价值等。其实,在这方面,西方媒体的做法就很值得我们借鉴:每当他们的国家遇有大事的时候,媒体总会自觉地调整立场,同自己的国家站在一起,这应该说是媒体业比较成熟的一种表现。
肖伯纳曾经说过:“自由意味着责任!”我们的媒体人应该很好地品味一下这句话。
□ 郭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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