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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6月03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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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农民首次享受国家水稻良种补贴
早稻每亩补贴10元 晚稻每亩补贴15元
本报海口6月2日讯 (记者周月光)记者今天从省农业厅获悉,国家给予海南的首批早稻良种补贴资金1708万元即将下拨,从现在起,种稻农民可申报登记种植面积,7月底前早稻补贴资金必须发到农民手中。   良种推广补贴是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利用WTO《农业协议》的有关规则出台的第一个农业补贴政策。其中水稻良种补贴2004年开始实施。   “由于海南不是粮食主产区,因此,国家水稻良种补贴政策一直没有惠及海南农民。但实际上,海南每年水稻种植面积超过400万亩。”省农业厅种植业处处长陈文河说,“近年来,农资涨价幅度较大,特别是今年以来,粮价上涨明显。省农业厅通过多次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汇报申请,农业部、财政部决定从今年开始给予海南水稻良种补贴。”   据介绍,今年我省水稻良种补贴计划实施面积455万亩,通过实施水稻良种补贴,稳定全省水稻种植面积,进一步推广水稻良种良法,结合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力争使全省水稻平均亩产提高约5公斤,稻谷总产量增加超过2万吨。   水稻良种补贴采取直接补贴方式,补贴资金按核定的良种水稻种植面积直接发给种植户(包括地方农场)。对土地承包人租赁土地给他人种植或由他人代种水稻的,按谁种谁享受补贴的原则,补贴资金直接发给租赁人或代种人。   补贴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村民小组组织申报登记种植面积,上报村委会核实,再报乡镇政府核定,市县农业局与财政局审核后,早稻补贴资金7月底前发放到农民手中。晚稻补贴资金年底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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