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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18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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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可自行组织修建性详规
海口公布玉沙村地块开发硬性指标
本报海口7月17日讯 (记者徐珊珊 实习生李茂秋)在今天举行的海口玉沙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推介会上,海口市正式公布了玉沙村开发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期限。   据了解,玉沙村出让地块不收取换地权益书。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不违反《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原则下,可按用地规划技术指标自行组织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海口市规划部门批准后实施。   竞得人必须按批准后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在该用地范围内建设派出所、文化活动站、幼儿园、卫生站、邮电所、电信支局、银行、公厕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相应的市政公共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7850平方米,建设完后无偿交给政府使用。   另外,该地块的停车位除按照《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配建车位外,还需要另外再提供3000个开放式社会停车位。   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交竞得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时间表。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动工建设项目,5年内项目竣工。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工,应该提前30天提出延期建设申请。经政府同意延建的,项目延建时间不能超过1年。    地块竞买保证金为2亿元人民币,竞买人需在报名前将竞买保证金存入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账户。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扣除佣金后,余款自动转作履行合同的土地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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