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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7月21日讯 (记者邱大军)今天下午举行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7月29日至31日在海口召开。根据建议议程,会议将审议多项法规草案及法规修正案草案。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委托,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昌元主持。主任会议成员符桂花、王法仁、符兴、毕志强、康耀红、陈国舜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有关工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确定,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为:一、审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二、审议《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定(草案)》;三、审议《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调查处理条例(草案)》;四、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草案)》的议案;五、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六、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七、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八、审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查批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报告;九、审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查批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的报告;十、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2008年我省每万元GDP能耗指标的议案;十一、听取和审议关于海南省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二、听取和审议关于海南省和省本级2007年财政决算及2008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三、听取和审议关于2007年度海南省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十四、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海南省档案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十五、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情况的报告;十六、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农村土地管理情况的报告;十七、审议任免案;十八、其他。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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