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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西安7月30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30日通过的新修订的《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中规定,公民因见义勇为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状况。
新修订的《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除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外,公民因经济困难还可以就下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追索侵权赔偿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请求赔偿的;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受害者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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