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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广州8月22日电(记者杨霞)一项新的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扩大医保覆盖面,并进一步为参保人“减负”,住院个人总体负担从38%下降至21%。
原来已实施6年多的广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只适用于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及其退休人员。新办法将进一步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涵盖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无业人员、未成年人、不能享受养老待遇的老人、农转居人员等群体。并将个体经济组织纳入了“用人单位”范围。
记者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对新政策解读,调整后广州参保人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个人总体负担由原38%下降至21%,下降17%。支付起付标准费用的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的个人总体负担由原40%下降至21%,下降19%。免付起付标准费用的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的个人总体负担由原40%下降至16%,下降24%。在这些“减负”效果的基础上,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总体负担进一步降低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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