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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9月17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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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甸溪北岸二期被拆迁户早签约多得益
最高可获奖金1.2万元
本报海口9月16日讯 (记者徐珊珊 特约记者雷赛)为了鼓励居民踊跃搬迁,海口市美兰区昨天出台方案,确定较早签订协议并搬迁居民的奖励标准。   据介绍,从9月23日起,海甸溪北岸二期(东段非安置区内)的被拆迁户,积极主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并按时搬迁的,美兰区政府将额外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   根据《美兰区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二期)拆迁奖励办法》,二期(东段非安置区内)的被拆迁户中,凡是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在本月30日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均给予1.2万元的奖励。   二期(东段非安置区内)的被拆迁户中,选择实物补偿的被拆迁人,排队抽取的顺序号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顺序号,并以此为依据给前300名奖励。奖励额度按抽取的顺序号分为4个奖励档次。   据介绍,顺序号为1—50的居民将额外得到1.2万元奖金,51到100号居民得到8000元的奖金,101到150号的被拆迁户将得到6000元的奖金,151到300号的被拆迁户将得到5000元奖励。   美兰区有关负责人表示,凡是抽取签订协议顺序号的被拆迁户,必须在3天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否则所抽取的顺序号作废。享受政府不结算差价优惠政策的被拆迁户,不能享受此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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