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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中秋节的放假通知,但巴中市政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一时粗心,竟在通知内容中出现“端午节”。据悉,巴中市政府有关科室的四人被问责,三人被免职,其中包括刚上任不久的巴中市政府办公室主任。(9月17日《成都商报》)
一处谬误、三个错字,四人担责、三人丢官,如此问责力度不可谓不大。惊愕之余,如此荒谬的错误令人忍俊不禁,那么,导致如此低级错误的原因,真的是所谓“工作人员一时粗心”吗?
在笔者看来,恐怕未必尽然。端午节与中秋节相去甚远,放假通知为什么偏偏在这样的“关键词”上出现差错,而不是其他文字内容?更何况,内文中分明有一处写对了中秋节,为何另一处却出现纰漏?所有这些似乎足以说明,这份放假通知是由端午节放假通知“拷贝”而来,所不同的,不过是更换了一下“关键词”而已。不幸的是,最终却遗漏了一处,乃至最终酿成大错。
有人认为,如此严厉的问责是拿“小错不断”的职场陋习开刀。我倒觉得,此种“小错”分明折射出一种“大懒惰”,对此重拳出击的实际意义,也远远不只是防患小错于未然那么简单。一个放假通知,如此简单的文字工作都懒于费心动手,换做更为复杂繁琐的公文材料,又将如何应对?
这件事让人联想起前一阵子备受关注的公文抄袭事例———为应付国务院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第七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贵阳市修文县照搬、抄袭了邻县的汇报材料。其中有15处段落雷同。
当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说“所有的作者是同一个人,所有的书是同一本书”的时候,他恐怕没有想到,他的这种阅读境界竟然被如此炉火纯青地运用于公文写作。举目四望,公文抄袭绝非一时一地之个例,无论抄别人还是抄自己、不管抄总结抑或抄通知,但凡能略省笔墨之处,无一例外能看到剪刀的痕迹、嗅到胶水的味道。
巴中市政府此次严厉问责,显然并不仅是针对几个错别字,而是剑指荒谬错字背后掩藏的行政惰性。对政府公职人员来说,比粗心酿错更可怕的是惰性习气,根治这样的惰性惯性需要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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