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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20日讯 (记者程娇 通讯员高昌江)今后,企业如果要在户外登广告,可直接到所在辖区的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记者今天从省工商局获悉,从10月1日起,省工商局正式向市县下放四项行政管理权限。
据悉,省工商局向市县工商部门下放的四项行政管理权限包括:除省级工商部门登记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工商登记;对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处罚;乙、丙类经营项目的通用航空企业的工商登记;户外广告登记。
省工商局局长黄成模说,为了更好地服务我省企业,在省政府规定下放四项权限基础上,省工商局决定,再向市县下放三项权限:一是把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下的企业的登记注册,下放到各市县工商局登记;二是赋予洋浦开发区工商局省级的审批权限;三是把企业的年审权限下放到所属地的工商所。
9月19日,省工商局举办了下放行政管理事项培训班,工商培训人员认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等相关内容,以正确把握法律法规规定,为实施这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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