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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程娇)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三亚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日前已获省物价局批复,其中规定三亚市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为0.8元/立方米,其它用户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为1.10元/立方米。
据悉,按照相关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三亚市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每年递增0.05元/立方米,其他用户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每年递增0.15元/立方米。至2013年,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1.05元/立方米,其他用户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1.85元/立方米。对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用户补贴标准为0.20元/立方米。
省物价局要求,三亚市每年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需报省物价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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