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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4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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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现场受理当庭调解
我省首家交通法庭昨开庭
本报海口10月13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张为群 冯琳)提前预约、口头起诉、现场受理、就地开庭、当庭调解。经过2个多月试运行,今天上午,我省首家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海口市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正式开庭。这意味着,今后各类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赔偿案件在事故大队就可得到妥善解决,有效避免了事故当事人法院警队两头跑,从根本上解决了当事人打官司程序复杂和期限长等难题。   近年来,海口市的各类机动车以每年8.6%的速度递增,今年已达到46万辆,拥有驾驶证的市民每年以4.61%的速度增加,目前已达40.27万人。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海口市目前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一审审理分散于各个区法院,具有分散性、周期长的特点,不便当事人诉讼。加上诉讼机制的繁杂和成本高,造成大量交通事故过分依赖交警部门的调解,而不能纳入诉讼机制。一些当事人由于调解不成或经调解、私了得不到赔偿,双方矛盾激化,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此,海口市交巡警支队遵循道路交通事故“重事实、重证据、善调解”的思路,会同龙华区人民法院,于今年8月试成立了交通事故审判法庭,建立起一套以人为本的、既保护受害者合法权益、又充分体现公安交警执法为民的新事故处理运行机制。让当事人对案件如何起诉及立案等程序一目了然,真正做到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在事故大队院内不出门就得到尽快解决。    据介绍,交通法庭试运行的2个多月时间里共受理案件16起,以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案件为主,调解成功率也由原来的70%上升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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