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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0月14日讯(记者袁锋)4000元钱的工商注册登记费,让文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注册搁浅,也导致文昌市一些私营企业现在要跑到海口找担保公司办贷款。省人大《海南经济特区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执法检查组今天结束了检查活动,检查中发现的此类问题表明,政府部门执行《条例》,扶持非公经济发展,要落实到行动,绝不能拖拖拉拉。
一个公司一年半没注册成
发展资金不足、融资难是公认的制约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成长的突出问题。为了给中小企业搭建融资担保平台,2006年,省财政从省工业发展基金中安排9000万元,作为部分资本金支持18个市县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
据了解,2007年文昌发改局到市工商局注册成立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当工商局告知要交纳4000元注册登记费时,从那以后这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就没有了下文。
信用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发展意义重大。目前,全省15个市县已成立了担保公司,到2007年底共有21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或中心,累计担保户数6099户,其中私营企业406家,个体工商户5693户。
在文昌市进行执法检查时,有企业称,由于在文昌贷不到款,他们只得转移到海口申请担保贷款。
部分政府扶持资金乏人问津
一边是缺乏资金融资困难,一边却是政府设立的扶持资金乏人问津。省政府在向省人大报告《条例》执行情况时指出,企业对优惠政策的内容及具体的操作实施办法缺乏足够了解,导致一些扶持资金如“科技和再就业扶持资金”等在设立后很少有企业去申请,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据悉,我省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规定设立的科技扶持资金,每年安排100万元,实施2年共扶持了3家私营企业,对于促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还远远不够。
今年,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启动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县也有各自的类似资金。如海口市中小企业发展资金2008年预算安排300万元。除此以外,政府还设立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省工业发展资金等,和国家级资金一起供企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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