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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4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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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型住房新名词留下新悬念
本报海口10月23日讯 (记者单憬岗)财政部22日发布的《继续加大保障民生投入力度 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文章中,提到了一个新名词:“改善型普通自住房”,业界纷纷认为,这或许是二套房的新说法。   根据财政部新政规定,“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海口房地产交易中心总经理黄勇认为,既然“首次购买”与改善型单列,那么改善型普通住房不可能是首次置业的住房,或者可以理解为第二次购买的住房,这就意味着国家有可能对二次房贷政策的松绑。   但也有一些人士强调,文章中没有明确放松二次房贷政策,因此并不能算是对二次房贷的松绑。据了解,此前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中,并没有“改善型”的定义。因此,“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解读,将成为二次房贷能否松绑的关键,成为这次政策出台的一个大悬念。   更多打算购买第二套房的市民也为此大皱眉头:什么是“改善型”?家住海府路某小区的小符一家四口人,只有不到60平米的房子,他家早就想换个大一点的。因此,他家非常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明确,如果再买第二套房子,是否符合财政部“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定义,以享受其中的优惠政策。   “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海口新城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倪侃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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