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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般人而言,买房子可能是一辈子最大的一笔投资。好不容易攒下的血汗线,人们掏出来自然会格外小心。但一不留神,你可能还是被“忽悠”了。投资商铺成为不少市民置业理财的一种方式,但是商铺投资在目前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品种。市民在商铺投资、租赁、转租等过程中应当注意防范哪些法律风险?遇到纠纷又该如何处理?希望您可以从下面的状况中吸取教训,正确解决。
广告承诺不兑现 投资者怎么维权
3年前,业主们购买了某商场的商铺。当时业主们被告知,投资3年内,每年可拿到10%的利息,3年后如不愿继续投资,可取回房款。去年9月3年合同到期,460名业主没有拿回他们的购房款———总计2.2亿元资金。开发商表示,资金紧张无力还款。这个事件在投资中不少见,开发商当初"宣传广告"中承诺的投资回报不能兑现时,投资者能够采取哪些补救措施?
律师解答:关于商业广告,根据《合同法》第15条一款,它一般属于邀约邀请,但同时该条款也规定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邀约规定的,视为邀约,即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邀约人承诺,邀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具体到商铺类似“每年可拿到10%的利息,还有一些比如售后包租”等的说法,其内容具体确定自不必说,并且投资者之所以购买,主要是受其高收益回报所吸引。所以,可以认为广告宣传属于邀约,它也仍然属于合同内容。一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投资者可以根据《合同法》第54条第二款“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规定主张撤销,并根据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要求赔偿相应的能够举证的损失。
包租商铺金收不到 投资者能否主张退房
李先生购买了一间商铺,买房合同中约定五年内开发商替业主将商铺出租,每年一月和七月向业主支付约定数额的租金,五年后可以选择退房或者自行出租,现在合同已经执行两年,但合同中并未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王先生担心,生怕以后每次都拖欠甚至收不到租金,现在有些想退房。
律师解答:由于购房人购买的房屋的期限不到五年,退房条件尚未达到。另外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作保障,但你可根据《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要求开发商支付租金,并主张逾期支付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损失。
■周刊提醒
理性投资有助防范风险
投资者首先了解开发商背景,实力及信誉、履约能力等。具有实力和好口碑的开发商从物业选址到销售都会有全盘考虑,选择他们的物业投资风险相对较低。其次要调查经营管理水平。从某种意义上说,商业物业的升值和延续是靠经营出来的。经营管理搞好了,可以提升整体形象、吸引更多投资者投资,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促使商业物业升值。
业界有句名言叫“地段、地段、还是地段”主要在繁华街区,升值空间比较大,选择合适地段对投资来说至关重要。同时,选择开发商应对投资回报有理性认识,不能只考虑高额获利因素。
将开发商承诺的收益回报写入合同。购房者在购房时,在无法核实各种宣传时,在与开发商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一定要把这些承诺写进合同中。明确产权分割情况。双方约定的投资回报一方要有明确约定,另一方面应有第三方提供担保。
在签订合同时最好需要向专业人士请教或请一位律师帮助你把把关。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要求开商支付租金,并主张逾期支付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损失。
[栏目主持:刘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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