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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07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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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李先生投诉消费遭遇———
老板换人消费卡就作废?
本报海口11月6日讯 (记者程娇)预存1000元现金办理的消费卡在有效期内却被告知已经停用,商家的理由是“老板换人了”。“老板换人只是商家内部人事变动,这与顾客何干?凭什么拒绝我使用有效期内的‘消费卡’?”今天上午,气愤不平的海口市民李先生向海口工商12315进行了投诉。    李先生介绍,去年底海口五指山路一商家开业时,他在那里办了一张预付费式(足疗)消费卡,内存现金1000元,每次消费可以优惠打折。今天上午,李先生带着朋友到该店做足疗放松。当他买单时,商家却要求他用现金买单,原来的消费卡已失效。李先生无法接受,投诉到了海口工商部门。   “他们说是老板换了,这个卡不能用,要用需要到他们在国贸的连锁店去用。商家换老板与消费者有何干?凭什么我的卡还没过期就不让我用了?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李先生说,当初商家并没有提前声明,且自己就是因为五指山路的这家门店环境不错又方便才办的。因为无法接受商家的做法,李先生投诉到了海口工商部门。   今天中午,海口大英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经工商人员调查,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属实,商家表示是因为换了老板,所以才要求消费者到另一家连锁店消费的。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虽然商家换了老板,但是经营主体并没有变,换老板只是商家内部的人事变动,并不能影响与消费者之间达成的协议。   工商人士表示,预付费式消费卡其实可以视为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一种契约,既然消费者所持消费卡是有效的,商家就应当无条件接受顾客用此卡消费。   经工商人员调解,商家最终同意李先生可以继续持此消费卡在该店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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