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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樊曦、陈玉明)针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实施条件过宽、业绩考核不严、预期收益失控等问题,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提出四大要求。
在这份名为《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两部委明文要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严格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权激励业绩考核体系,科学设置业绩指标和水平;合理控制股权激励收益水平,实行股权激励收益与业绩指标增长挂钩浮动;进一步强化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科学规范实施股权激励。
通知要求,高管股权激励收益占薪酬总水平的最高比重,境内上市公司及境外H股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40%,境外红筹股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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