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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近日通报两起内幕交易案件的调查结果。这两起案件分别是辽宁中期两高管人员邓军、曲丽于公司被收购公告前买入捷利股份的内幕交易案,以及特力A办公室工作人员翟湘作为文件核稿人掌握内幕信息并进行内幕交易的案件。
据证券时报道,中国证监会根据监控掌握的情况,发现被收购的辽宁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高管人员邓军、曲丽,在收购公告发布前买入捷利股份的股票。在知悉内幕信息后,邓军通过其个人账户于2007年5月10日买入捷利股份2万股,内幕信息公开后卖出并获利15万元。曲丽也于同日买入捷利股份1万股,内幕信息公开后卖出并获利7.5万元。经过调查与审理,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二人进行处罚,没收内幕交易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
另外,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4月对翟湘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立案调查。调查发现,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翟湘,作为核稿人于2007年12月7日阅读了特发集团对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知悉了深圳特力与深圳市吉盟首饰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项目获得批准的内幕信息,并在12月14日内幕信息公开前,于12月11日使用其个人账户买入深圳特力股票83700股。瞿湘在这一笔内幕交易中产生亏损,但依据《证券法》的规定仍然可以做出处罚,瞿湘仍最终被罚款3万元。
证监会通报两起典型内幕交易案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并购重组内幕交易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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