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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24日讯 (通讯员李顺成 杨萍 记者袁锋)今天下午,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驱车200多公里赶到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把1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一起抢劫案受害人家属———向以万老人的手中。
向以万今年69岁,2005年4月5日,他的儿子向勇在一起抢劫案中遇害身亡。2006年3月,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指控付刚犯抢劫罪,向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向以万等家属作为民事赔偿原告人附带提起民事诉讼。海南中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因付刚参与抢劫6次,抢劫财物数额巨大,且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致2人死亡,数罪并罚判处付刚死刑,并判处付刚赔偿向以万等人医疗费、扶养费、丧葬费共计3.8万余元。
付刚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省高院,省高院依法审理后于去年10月19日作出裁定,维持一审判决。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付刚被执行死刑。
罪犯付刚虽然已被执行死刑,但其犯罪行为却给申请人一家带来灾难性打击。被害人向勇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他的遇害使整个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父亲向以万,基本没有劳动能力,全靠向勇赡养。向勇遇害时,其儿子年仅8岁,女儿在母亲腹中。此后,两个孩子的生活开销、学费和向以万的赡养费,全靠受害人向勇的妻子王翠帮别人洗车每月400多元的收入维持。
案发后,向以万等人虽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也判决被告付刚赔偿申请人3万多元,但付刚已被执行死刑,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被害人家属实际并未得到任何赔偿,一家人的生活非常艰难。因此,被害人家属向以万等人向省高院提出申请,请求省高院予以司法救助。
今天,向以万接到这笔司法救助金时,非常激动。他表示,要将这笔钱留给两个孩子当学费,让他们好好学习,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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