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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6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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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交通规费征稽站将撤消
本报海口12月25日讯 (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陈涛)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征收车辆通行附加费后,停止征收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免征拖拉机、三轮机动车、联合收割机车辆通行附加费,为此,省交通厅委托市县交通局设置的交通规费征稽站,不再承担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任务,不日将撤消,征稽人员将返回原单位。   另据了解,我省开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后,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及市县交通规费征稽所等机构仍保留,继续承担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任务。   据介绍, 因我省拖拉机、柴油三轮车较分散,点多面广,涉及的车主有2万多人,其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难度较大。为此,省交通厅前些年委托市县交通局设置了交通规费征稽站,从交通局、运管处和地方道路管理站抽调人员征收拖拉机和柴油三轮车燃油附加费。   车辆通行附加费开征前,我省拖拉机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150元·吨/月,手扶拖拉机50元·吨/月,三轮柴油机动车140元·吨/月。全省年征收拖拉机、柴油三轮车等燃油附加费1700万—1900万元,主要用于地方公路建设。   我省免征拖拉机及柴油三轮机动车通行附加费,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实为惠民利民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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