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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1月20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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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老赖最高可获奖励30万元
省高院出台执行工作举报奖励办法
本报海口1月19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吴春萍)从今天开始,如果您知道老赖隐匿的财产并及时向法院举报,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奖励。今天,省高院出台《关于执行工作举报奖励的规定》,这是全省法院为推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出台的又一举措。   在执行工作中,一些当事人采取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等方式恶意逃避执行,给法院造成很大的困扰。为了鼓励一切知道真实情况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省高院专门出台了这项规定。   举报奖励的设立由案件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并书面承诺奖励金额或价值比例,由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告。人民法院在接到举报或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将举报处理情况口头或书面通知举报人。若举报成功,执行法院按照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比例给举报人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举报财产价值10%的比例,最高数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举报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电传等形式,也可以向法院执行机构直接举报。《规定》要求举报人应当实名举报,法院将对举报人的姓名、举报内容、获奖情况给予保密。   省高院举报电话:66962326,海口中院举报电话:66730661,龙华法院举报电话:66755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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