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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1月25日 星期日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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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家电下乡”2月开始
农民买4类家电可获销售价13%的补贴
本报海口1月24日讯 (记者周月光)从2月份开始,海南农民买手机、冰箱(冰柜)、洗衣机、彩电等4类家电产品,政府将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今天,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商务厅、财政厅共同制定的《海南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财政补贴的家电下乡产品为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4大类,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凡持有我省农村户口的农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备案销售网点购买上述补贴类家电下乡产品后,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财政所申报办理财政补贴资金,由市县财政局审核确认后按有关规定支付,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每家农户在规定的4类下乡家电产品中,只可各购买一件。   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说,家电下乡是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方便农民购买家电,各市、县销售网点的设立要满足全省各乡镇村农民就近购买的需要,各市、县乡镇一级的销售网点履盖率要达到100%。   本次家电下乡活动,从2009年2月份开始实施,为期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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