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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3月04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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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举措保护耕地
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084万亩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935万亩
本报海口3月3日讯 (记者侯小健)日前,省政府与国土环境资源厅、各市县政府签订了2009-2010年耕地保护责任状,明确了全省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至2010年,全省耕地保有面积不少于108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935万亩。责任状明确要求,严格实行建设项目耕地先补后占制度。   耕地保护面临较大压力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耕地保护处有关负责人称,我省耕地保护仍面临较大压力。目前我省人均耕地面积1.29亩,低于全国人均1.38亩的水平,耕地保护压力较大。另外,随着开发热的升温,以及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开发与耕地保护的矛盾日益凸显,而海口、三亚等重点开发区域耕地后备资源不足,需实行易地占补。目前我省已储备的耕地指标数量不多。再有,我省现有耕地资源中,44.89%为旱地,大部分因工程性缺水,生产效益偏低,组织实施土地整理配套水利设施建设的任务艰巨。   逐级落实保护责任制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说,我省将根据国务院《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以及我省2009—2010年省政府与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状的目标,并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督促各市县分解落实耕地保护任务指标,逐级签订保护责任状,确保保护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严格实行年度考核和奖惩,确保耕地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实行耕地先补后占制度   “为确保全省耕地占补平衡,我省将加强用地审批监管,占用耕地的新增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必须落实先补后占,并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资金。”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各类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用于植树造林;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从事挖塘养殖等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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