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万城3月6日电 (记者于伟慧 特约记者陈偱静)今天上午,全省村(居)两委干部补贴发放工作推进会在万宁市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将推进两委干部补贴发放,对全省6万多名在职和离职村(居)两委干部补贴发放进行统筹和规范,要求在职村干部月人均标准不低于500元,同时给予离任村党支部书记一次性生活补贴或按月发放生活补贴,并推行两委干部绩效考核,以调动两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在推进会上,万宁市万城镇新海社区党支部书记廖勇峰等5位基层干部领到了3000元红包,这是万宁市对两委干部绩效考核中的优秀个人的奖励。
从2007年起,万宁市首先实施村干部补贴发放和绩效考核。根据新农村建设目标,将落实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五个方面的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目标、指标体系、考评办法和奖惩运用等,村干部的考核档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实施奖惩。对业绩考核突出的村干部给予优先使用。今年2月,经万宁市公开选拔程序,有5名去年被评为优秀的村(居)党支部书记,挂职担任镇政府副镇长,同时对于10位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
据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在职村党支书补贴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年平均收入。
2008年初,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农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干部补贴发放实施办法》,办法实施后,万宁、澄迈、儋州、屯昌、洋浦等市县和单位在认真抓好补贴发放的同时,把农村干部待遇与工作业绩捆绑挂钩,充分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乐东、五指山、琼海等市县扩大补贴范围,在确保村干部补贴月人均不低于500元的基础上,把补贴范围扩大到村民小组长。海口市实施了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与物价挂钩,确保离任村干部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
据介绍,省财政从2008年起建立支持基层政权组织发展转移支付,每年预算安排6000万元用于支持基层政权组织发展,2009年度的转移支付资金也已下达,适当提高村干部补贴、增加基层政权组织办公经费,是我省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对于稳定农村干部队伍,发挥两委干部的积极工作性,推进农村小康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