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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12日讯 (记者黄晶)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海南农垦中小学移交地方管理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我省计划在2009年8月底前完成海南农垦所属普通中小学校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工作,并确保中小学移交平稳过渡,融入地方后继续发展。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方晓宇说,移交工作要切实做到“三个确保、三个满意”,即确保教学质量不下滑、教育资源不流失、教师队伍不波动;政府满意、农场满意、学校满意。
长期以来,由于农垦自办学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待遇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教职工人均月工资和离退休教师工资同比地方少了许多,这种同工不同酬的不和谐现象,严重影响教职工的积极性,也不利于社会稳定。
省政协副主席、省农垦总局党委书记张力夫表示,为了减轻农垦企业负担,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海南农垦中小学全面移交地方管理。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移交工作将坚持属地移交原则,成建制整体移交,并执行地方政策,农垦中小学机构、人员、资产和管理职能一并移交给市、县政府。移交后,这些学校属于地方政府管理的公办学校,学校性质为事业单位;学生享有与当地公办学校学生平等的权利,学校各项经费的核拨与地方学校相同;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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