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 法制时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09年03月19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8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迷心窍海上捞电缆得不偿失四人进班房
本报三亚3月18日电(记者王红卫 通讯员石磊)由全国边防海警部队破获的首起涉嫌盗窃海底通信电缆案,日前由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4名主要涉案人员因犯盗窃罪被依法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08年9月9日0时30分许,“琼临高01166号”渔船船主黄某驾驶渔船在距陵水新村港外某海域进行拖网作业时,渔网被一根黑色电缆挂住。“这东西能卖钱!”黄某顿时产生了要将这些电缆盗走的念头,并组织船员利用绞缆机将电缆往船上拉。至当日8时,黄某已拉起近千米的电缆,装了满满一船。然而,黄某又舍不得放弃这个大“馅饼”,便利用船用对讲机通知了在附近海域作业的另外三艘临高籍渔船。   随后,犯罪嫌疑人王某、许某、陈某分别驾驶琼临高12101号、12175号、01207号渔船先后赶到,共谋一起盗捞电缆,并商议获利后平分。当日9时许,黄某组织船员用钢锯将电缆割断,并用绳子绑住电缆断口交给“琼临高12175号”渔船,三艘临高籍渔船采取轮流拉缆的方式,一直拉到当日17时,共盗电缆2000余米后相继回到陵水新村港。   事情败露后,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新村港边防官兵抓获。经三亚市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被盗电缆总价值为人民币5.6万元。   日前,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已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黄某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王某、许某、陈某均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8万元。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 时 政
   第003版:本省新闻 综 合
   第004版:本省新闻 综 合
   第005版:本省新闻 社 会
   第006版:网 事 热 点
   第007版:形 象 专 页
   第008版:三亚新闻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 综 合
   第011版:财经新闻 综 合
   第012版:世界新闻 时 局
   第013版:世界新闻 百 态
   第014版:体育新闻 综 合
   第015版:房地产周刊
   第016版:娱乐新闻 电 影
24.9亿元化解供电“卡脖子”
崖城货运港码头“立”起来
财迷心窍海上捞电缆得不偿失四人进班房
海棠湾成投资热土
简 讯
警方缉枪治爆收缴枪支34支
三亚突查网吧消防隐患重重
迎宾茶里的三亚味道
消防队来了年轻人
三亚老渔民 悠悠南海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