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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沈阳4月2日电 (记者范春生)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法院日前对一起罕见的市民讨要“休息权”案进行宣判,一位常年受到楼下外语培训机构上课声干扰的退休教师,在起诉后获得了法院的支持。法院一审判决该培训机构赔偿原告损失3900元。
陈志文是沈阳某高校的退休教师,去年在他家楼下开了一家外语培训学校。培训学校整天没完没了的外语朗读声让陈志文寝食难安,同时,教室里的灯光也影响了他和家人的休息。
为此,陈志文找到外语培训学校交涉,校方承诺给付1.4万元补偿金,并签订协议,分期付款。但在给了第一笔3500元之后,学校就一直拖延付款。陈志文多次催要,学校以各种理由推辞。今年初,他把外语培训学校告到法院,请求判令给付余下的补偿款及违约金400元,总计1.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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