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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法规草案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全文,请到“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查找,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09年5月4日前登录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修改意见也可以于2009年5月4日前,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以信函方式邮寄的,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1750信箱
邮政编码:100017
电子邮件:spaq@chinala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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