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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记者李亚杰)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厉行节约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通知指出,各级党政机关要对2006年至200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情况,2008年公务接待、一般性费用支出及用电、用油、用水等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在掌握底数的基础上,提出各项经费支出压缩、降低、削减的具体指标,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各单位要将摸底和具体指标情况,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并报上一级财政部门。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将汇总情况,于2009年6月30日前报中央纪委、财政部备案。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畅通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开通网上举报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特别对中央要求压缩、降低、削减的经费情况逐项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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