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7月19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郭艳华 符磊)今年4月以来,海口市城管执法队员在对解放路人行道上占道经营进行整治时,占道经营的摊主黄某等人多次围攻城管执法队员,用钢管打砸、阻拦城管执法车辆,并将暂扣物品抢走,暴力妨碍城管执法队员执法。日前,海口市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黄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
据介绍,今年4月至6月,海口市城管行政支队执法人员在解放西路执法时,曾5次遭到20多名不明身份者的持械阻挠、威胁。据初步调查,这些人员通常把刀具等放在摊贩桌下,遇到城管执法时,就纠集人员围堵城管人员和车辆,抽出刀具阻挠、威胁城管队员。海口警方专案组经调查查明,解放路涉嫌暴力抗法的违法团伙是一个以广东湛江人为主的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团体。
6月12日晚上,龙华城管执法人员到解放路开展整治行动,又一次遭到违法犯罪团伙成员围攻、冲击,公安人员现场将他们擒获。当晚11时许,专案组继续出动,在解放西路、博爱路一出租屋对该团伙展开抓捕。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黄某等4人3次以上聚众哄抢被城管查扣的物品,并购买钢管等工具对付城管执法,主观上抗拒执法故意明显,性质恶劣,客观上采取聚众哄抢被城管查扣的物品的行为阻碍城管队员执法,其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对黄某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犯罪嫌疑人朱某,虽参与聚众哄抢查扣物品的行为2次以下,但有证据证明其使用暴力殴打城管队员,其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因此被批准逮捕。
海口市检察院的办案人说,黄某等5人法律意识淡薄,他们中有些人认为自己有道理,却不知道如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纠集一帮人暴力妨碍执法,追求自身诉求的行为超越了法律框架。这种过激举动不仅是错误的,更是违法的。公民即使诉求合理合法,表达方式不合法仍属违法。只要违反了法律,就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