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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5日讯(记者高虹 实习生肖艳艳)今天上午,五届省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保铭主持会议并在讲话时强调,建立健全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于推进我省生态省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收入体系为目标,不断加强和规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国有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推进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健康发展。
罗保铭说,《意见》的出台是件大事,很急需、很及时,对加强和规范海南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解决现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的最大效益等有积极的促进意义和指导作用。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要充分认识加强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管理的重要性,结合实际,尽快分类研究制定出台本部门、本市县加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操作细则。
会议通报了海南省政府代表团、经贸代表团出访哈萨克斯坦、新加坡、越南期间签署的31项协议、合同,以及合作意向的跟踪落实情况。罗保铭强调,要认真总结这次出访经验,外事交往要与经贸活动相结合,通盘筹划考虑,形成全省对外一盘棋。每年都要有针对性地设计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计划、目标,并精心组织实施,把它作为海南 “走出去” 的战略;要认真跟踪,确定责任人,把签订的项目逐一逐项落实好;要不间断地利用各种方式,强力推介宣传海南,提升海南在对外交往中的形象。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海南省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
副省长姜斯宪、林方略、陈成、符跃兰、李国梁,省长助理贾东军、陆志远,省政府秘书长徐庄出席会议。
(相关报道见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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