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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6日讯 (记者张苏民)为创建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城乡环境,省爱卫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和省级卫生城市(县城)活动,进一步优化城市(县城)环境,提升市民素质和城乡文明卫生水平。这是记者今天从省爱卫办了解到的。
根据省政府提出的整治工作未来5年要实现的量化目标:到2013年,我省要实现30%的市县创建为国家级卫生城市(县城),60%的市县创建为省级卫生城市(县城)。
省爱卫办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创卫工作经费列入经常性财政预算,并保持一定的增幅。要深化城市(县城)建设投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吸引多渠道资金投入市政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创卫工作全面顺利开展。
各市县各部门要把创卫工作做为城市(县城)建设和管理的重要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聘任环境卫生志愿监督员、建立激励和扶持机制,制定和完善环境卫生工作的有关法规、规章等长效机制。
同时,建立综合监督制度,通过明查暗访,媒体引导和社会监督等措施,并持之以恒。建立责任考评奖惩制度,对创卫工作不重视、不作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进行问责。创卫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创建卫生城市(县城)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对有关责任部门、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实行奖优罚劣,做到奖惩兑现,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并通过新闻媒体、工作简报等途径,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促使创卫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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