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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12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张为群 黄燕)因为敲诈小偷,4名反扒志愿者沦为阶下囚。今天上午,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反扒志愿者敲诈小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张松强、王东、肖军行、苏东风曾是海口市义务反扒大队志愿者,当初因为抓获小偷甚多,曾经屡屡见诸报端。但成功的喜悦似乎冲昏了他们的头脑,贪欲将他们拉向了邪路。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9月25日,被告人张松强指使被告人王东、肖军行、苏东风去海口市南大桥下抓伪造证件人员,然后勒索钱财分赃。之后,苏东风佯装办理假证件的客人与制作假证件的李某(另案处理)联系,双方约定到龙昆南路龙泉渔村门口交易。当天10时许,李某拿着做好的假证件到龙泉渔村门口与苏东风交易时,被肖军行、王东、苏东风抓住,后打电话告知张松强。张到现场后,与王东、肖军行、苏东风一起将李某带到海口市金宇路映山红酒店门前,威胁她不拿钱私了就将其送到派出所处理。李某害怕被送派出所,遂当场给张松强人民币1100元,4被告人拿到钱后即放走李某。事后,张松强分得赃款500元,王东分得赃款300元,肖军行、苏东风各分得赃款150元。
今年2月14日,张松强再次指使肖军行、王东、苏东风去海口市南大桥下抓伪造证件人员勒索钱财。此次得手后,张松强独吞400元脏款。
身为反扒志愿者,张松强他们似乎更看中的是后面的不义之财,最后发展到敲诈小偷。经查,今年2月11日下午,王东在解放西路百货大楼旁抓住涉嫌盗窃的许某,利用自己曾是海口市义务反扒志愿者的身份从许某处勒索了一部手机,销赃后得款人民币120元。同年2月21日,王东在海秀东路金山大厦门前,再次抓住许某并向其勒索,因许没有财物提供,王东欲强行将其带至派出所处理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松强、王东、肖军行、苏东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抓捕违法犯罪人员为由,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张松强、王东有期徒刑各10个月,肖军行、苏东风有期徒刑各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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