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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8月25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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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天娱“马拉松”解约案最终裁决
陈楚生被判赔偿650万
陈楚生接受裁决结果
陈楚生被判赔偿  万   本报海口8月24日讯(记者原中倩)经过8个月的等待,陈楚生近日终于等来了他与老东家天娱传媒委托合同争议仲裁案的裁决书。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确认陈楚生与天娱解除经纪合约和词曲合约,陈楚生需支付650万元的赔偿金。   这场号称中国内地选秀艺人最大额度的解约官司历时8个多月,先后开庭5次,在近日得到了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确认陈楚生与天娱解除经纪合约和词曲合约,陈楚生需支付650万元的赔偿金。虽然这个金额与天娱此前索赔的2700万元相去甚远,但已经创下国内选秀艺人解约赔偿的纪录。   据了解,此前陈楚生代言的某商家向长沙市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陈楚生公司天娱传媒赔偿损失270万元。天娱认为该损失应由陈楚生赔偿,要求中止解约案。长沙市仲裁委没有同意天娱的要求,但终局裁决中将商家可能遭受的损失也计算在赔偿金里面。   2006年快女冠军尚雯婕与天娱解约时,违约金被曝高达700万元,陈楚生的代理律师周俊武也是尚雯婕当时的代理律师。周俊武说:“由于尚雯婕和天娱和解后签署了保密协议,具体数字不得公开,但在已经披露的国内选秀艺人解约费里,陈楚生的赔偿金算是最高的。我觉得天娱对这个结果理应满意了,天娱在案件中没有举证证明有650万元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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