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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24日讯 (记者魏如松 实习生丁静 通讯员韩敏)今天下午,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海口召开,对全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为璐,副省长姜斯宪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为璐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中央作出的反腐倡廉重大决策,是保证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遏制腐败现象在工程建设领域易发多发态势的有力举措,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海南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更好地保障、服务和促进海南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来落实,真正营造工程建设领域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切实有效地铲除工程建设领域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王为璐强调,专项治理工作要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紧紧围绕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违规审批、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擅自改变城乡规划、违规调整容积率、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等突出问题。要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向人民群众表明党和政府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要加大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力度,着力构建从源头上防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创新成果转化为法规制度,以机制制度规范权力、规范行为。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王为璐要求,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步向前推进。省委、省政府已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各有关部门也要在8月底前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做到不打折扣、不走形式、不出偏差,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努力取得专项治理工作的综合效应,使专项治理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整体提高;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姜斯宪在会议上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加强对项目决策和审批环节的监督,突出重点,认真抓好整改,确保治理效果;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体制机制,抓好制度清理和健全工作,推进“阳光工程”和“廉洁工程”建设,构建我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海口主会场会议,各市县党政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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