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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28日讯 (记者文刚 马春华)全省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今年要达到30%,2010年达到70%,2012年基本全覆盖。今天上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企业家协会联合召开会议,共同推进我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据介绍,自去年10月我省部署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以来,各市县、各产业系统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企业家协会三方五家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至今年7月30日止,我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协议的企业有858家,覆盖1653个法人单位,为下一步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此项工作起步晚,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低,覆盖率低,覆盖职工人数少;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市县工作被动,进展缓慢;协商双方信息不对称,能力不对等,地位不平等,协商效果不佳;一些非公企业经营者片面地将企业自主决定理解为企业单方面决定工资,对开展工资协商不积极、不配合;工资协商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协议文本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符兴出席会议并讲话。
符兴在讲话中指出,我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尤其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构建工资集体协商的社会化工作格局。二是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覆盖面。三是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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