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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28日讯 (记者文刚)从今天开始,海口警方在查处违法非机动车、电动车时一律不罚款、不扣车,但驾驶人须接受教育处罚:交通违法者须在违法现场带上红袖章,拿着小红旗,临时当义务交通协管员1小时,协助民警在路口纠正其他非机动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今天下午,海南日报记者在海口龙昆桥处看到,短短5分钟内,便有3名电动车交通违法者带上小黄帽,手持小红旗指挥起交通。16时51分,骑着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李先生被执勤民警拦下,经民警教育后李先生意识到自己违反了交通法规,并积极配合交警在现场指挥交通。头戴小黄帽的李先生不好意思地说,为了赶时间就骑上了机动车道,没想到贪一时之快更加误事。
海口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规范路口的非机动车、电动车的通行秩序,进一步扩大教育层面,在实行人性化交通管理的同时确保对非机动车、电动车的严管、严教势态,从今天开始警方在查处违法非机动车、电动车一律不罚款、不扣车,但驾驶人须接受教育处罚措施。主要让违法驾驶人在违法现场带上红袖章,拿着小红旗,临时当义务交通协管员1小时,协助民警在路口纠正其他非机动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海口警方提醒说,凡是违法非机动车、电动车驾驶人不愿意充当义务交通协管员的,现场执勤民警将暂扣其车辆,事后驾驶人必须在违章处理大队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上交通安全教育课等方式接受集中教育1小时后才能放行车辆。凡是违法非机动车、电动车驾驶人不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在现场故意无理吵闹、妨碍正常执法引起群众围观的,各辖区大队掌握情况后一律抄报相关违法情况至驾驶人的单位,无单位的则抄报至其所在居委会,并通过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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