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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30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周平虎)实行校车“户籍化”管理,把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到民警。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从9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校车及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据介绍,2008年1月至2009年7月,我省已发生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14起,死亡7人,受伤15人;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55起,死亡23人,受伤15人。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定期调查、梳理本辖区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车辆和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加大管理力度,实行校车“户籍化”管理,把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到民警,建立工作问责制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要倒查责任人是否存在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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