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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队下乡给群众打预防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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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脚医生之间进行技术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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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脚医生给农民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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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0年儋县番加黎村,县医疗队的医生在指导赤脚医生为群众看病。
本版图片由蔡自强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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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60年代,赤脚医生背着一个小药箱,走乡串户,基本上是凭着“一根银针、一把草药”为百姓治病。这张名为《黎寨新医》的老照片,是老摄影家蔡自强于1970年在儋州市那大镇不远的一个小黎村里所拍。
照片中,脚边放着药箱的赤脚医生,正在给一个阿婆针炙治病。旁边,一位县里下来的医生,正在对赤脚医生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蔡自强告诉海南日报记者,海南过去一直缺医少药,尤其是农村缺少医疗人员,如果只是靠县里和卫生院的医生,要解决广大农民的看病问题,是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的。因此,那时产生的农村合作医疗,是个特别了不起的新生事物,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而赤脚医生们,因地制宜依靠民族中草药、针炙为广大百姓治病,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长征公社
最早创办合作医疗
海南农村办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据新闻史料记载,最早办合作医疗的是琼中县长征公社,于1958年创办,以后逐步在全县推广。至1968年,琼中全县13个公社都办起合作医疗。1960年代,海南全区各市县都先后以大队为单位办合作医疗,办得较好的有琼山县灵山公社新管大队、万宁县大茂公社周家蒋大队、澄迈县老城公社玉堂大队、琼海县九曲江公社排沟大队以及临高县博厚公社的社办合作医疗。
蔡自强那时常常走乡串村,拍了不少反映农村合作医疗的照片。他1971年在昌江拍的一组名为《合作医疗好》的照片里,有赤脚医生在免费给农民听诊看病,有赤脚医生到村头免费给学生注射预防针,还有同一公社不同大队的赤脚医生聚在一起交流学习的心得体会……
“他们大多不穿鞋,没上过专业学校,经过一些简单培训,大多边学边做。很辛苦,但很受农民的欢迎。”蔡自强回忆道,“那时农村搞合作医疗,农民看病不花钱,因此来看病的农民常在小小的医疗站里排着长队等待看病。但赤脚医生也常常出门巡诊,谁家有病不方便到医疗站,也会上门治病。”
省卫生厅原厅长韦少成告诉记者:“培养农村赤脚医生,建立合作医疗制度,推广使用中草药防治疾病,是当时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主要措施和内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随着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兴起时,农民依靠集体力量,发扬互助精神,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织起来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集体医疗保健制度。
“那时的合作医疗分两种,一种是以大队为单位创办,后来渐渐发展为以公社为单位创办,但还是以大队创办的为主。”韦少成介绍说。
八成多大队
实现合作医疗
“1970年,我当时在海南行政区卫生局任预防保健科副科长,曾经一个人骑辆单车到临高的博厚公社调查合作医疗,发现情况不错,解决了农民很多看病难题。当时,全海南有85%的生产大队都办了合作医疗,有49个公社实现社办合作医疗,琼中等9个市县实现了合作医疗‘一片红’。”韦少成说道。
韦少成介绍说,那时的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对象是愿意缴纳一定合作医疗费用的人民公社社员、农村基层不脱产的干部。经费来源主要是由参加合作医疗人员交纳,按参加人数计算,每人每月交0.1—0.2元,有的单位是按年收费,每人每年交1—2元。多数单位是在社员交公粮时,在粮款内扣除。其次是大队公益金补助,部分有集体经济的大队或公社给合作医疗经费补助,补助形式不一,有些是给转院治疗的病人补助医药费,有些是投入资金给合作医疗基金统一管理,有些大队是负责赤脚医生的报酬开支等。
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到大队的合作医疗站诊病、留医、分娩,不收医药费,有的只收挂号费。大队办合作医疗,病人转到公社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诊治,所用的医药费,大队合作医疗经费给予补助30%—80%;社办合作医疗,卫生院收挂号费,免收一般常用药品费(制定免收费的药品目录),贵重药品收费,住院、分娩免收床位费、手术费。转送到县市以上医疗机构诊治的病人,医药费补助20%—50%。
“那时,公社建有公社卫生院,大队建有卫生所、生产队有卫生室。”韦少成说。由于办合作医疗,许多生产大队都加强了卫生所的建设,由大队出工出料建大队合作医疗站,一般是2—3间平房,大的合作医疗站有5—6间,其中还设有分娩室(或产院)。卫生人员2—3人,其中有1名女赤脚医生;多的也有4—5人。赤脚医生的报酬一般与大队干部副职的待遇相同,多数是记工分,年终分配兑现,也有少数是由合作医疗经费中开支。
“农民基本上看病是不花钱的,那时的医药成本也低,因为当时普遍采用的是中草药和针灸治疗疾病。县和区里的医生经常要下乡对赤脚医生进行培训。可以说,当时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还是比较健全的。”韦少成感慨地说道。
老农合的解体
和新农合的兴起
“那时的农村合作医疗还是比较原始的,由于是由大队或公社创办,因此大队经济好的地方,农民看病使用的免费药就多一些、好一些。有的地方由于经济困难,合作医疗有时会临时停办,等大队经济情况转好后,才又接着办。”韦少成说道。由于筹资水 平本来就低,加上缺医少药,好药不多,大多使用的都是一些成本较低的中草药、针炙等,因此也只能解决老百姓常见的感冒、拉肚子等常见病。
虽然存在局限性,但韦少成仍对其给予客观评价:“海南的合作医疗,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初期,不断整顿、完善,维持在一个平稳发展的态势,在农村群众性防治疾病中起了很大作用。”
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中“左”的影响,有的地方强迫命令、“一刀切”开展合作医疗,违反了自愿原则一哄而起办合作医疗;也有的地方不从自身经济条件出发,盲目提高医药费补助标准。所以,有些大队、公社办的合作医疗基础、经济基础不牢固,难以维持。从1974年以后,全区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开始下降。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农村开始逐步实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撤销人民公社,农村行政组织按乡(镇)、行政村等划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出现,由于缺少集体经济支持等多种原因,农村合作医疗逐渐解体。
提起农村合作医疗,就不得不提及当前正在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随着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越来越突出,2003年12月1日起,我省在澄迈、琼海和五指山3个市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到2006年,全省18个市县和洋浦开发区都已经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比全国提前两年全面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此后,参合率每年稳步提高,同时不断调整补偿比例和范围,农民受惠越来越多。
“所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是要区别于过去的农村合作医疗。它不再由各自的‘生产大队或公社’这样的集体经济来创办,而是由国家和各级政府出钱筹资,这样,筹资就有了保障,农民受益也有了保障。”韦少成说道。
韦少成告诉记者,实践证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曾经在广大农村为农民解决医疗保健、防治疾病问题上起到很大作用,在国际上也得到好评。根据省卫生厅有关资料记载,当时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马勒博士曾积极向发展中国家推荐中国农村卫生工作经验,他认为合作医疗、赤脚医生(乡村医生)是解决中国广大农村缺医少药的组织制度和卫生技术力量的两大核心。
(本报海口10月1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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