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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省立法禁止有偿家教后仅三天,浙江省就拟定了相反的立法朝向。有偿家教从一刀切禁令到有条件放开,浙江和山东算是唱上了对台戏,而浙江省的“大反调”无疑再次将在校教师有偿家教话题”推向了风口浪尖,在教育界、学生和家长中引发了强烈争议。
从目前教育体现出的特点来看,有偿家教宜疏不宜堵,但究竟该疏到何种程度,这不仅考验着立法智慧,同时也将具有风向意义。因为有偿家教不仅是教师趋之若鹜的捞外快手段,更是家长们积极响应的课外补习方式。所以说两厢情愿的结合如果硬要通过规定来强制拆散的话,其结果必然招致双方的抵制和反对。教师有偿家教搞兼职,而家长又乐此不疲积极响应,纯粹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要双方有需求关系,有偿家教就不可能失去市场,教师们完全可以把曾经光明正大的家教方式从地上转为地下,换个马甲重新再来,而家长同样可以暗渡陈仓。
有偿家教的出现,一方面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和应试教育带来的不良竞争,另一方面也说明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越来越重视。在以成绩论英雄的应试教育环境下,有些条件相对差点的家庭为了不让孩子落于下风,就不得不通过课外补习手段来弥补教育资源上的不均等,而条件好点的家庭则更重视课外教育,既舍得投资也愿意让孩子进补习班。如今社会,不管是家庭条件好的还是差的,在对待孩子教育上思想都高度一致,没有哪个家长敢拿孩子的未来做试验。而教育上不甘人后的从众心理,也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家长之间的相互攀比,从而给“有偿家教”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换言之,只要家长对孩子的高期望值不变,即使没有在职教师提供有偿家教,同样也会有其它人员跳出来提供,因为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需求。
实际上,教师课外之余搞有偿家教或兼职这是一个事关劳动者义务和权利的问题,并没有一个严格的法律界定,只能从职业素质和教师道德层面来加以约束,它是一个由教育体制引发的综合性社会问题,板子不能只打在教师一个人身上。
对于目前存在的有偿家教现象,仅靠地方性的一纸禁令治标难治本,既不合乎市场经济社会的实际,也不符合社会教育竞争的事实。但在对待有偿家教的态度上我们也要防止过于开放,以免有些教师乱立名目搞外快,影响教学质量败坏教育风气。所以我们在整肃师风师德的同时,更要反思应试教育体制以及它所带来的公众浮躁心理,究竟如何去纠正和引导才是解决问题的重中之重。
□ 丁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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