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09年10月28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9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遗弃逃逸动物伤人原主人担责
·侵权责任法草案·   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第三次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伤人,原主人和管理人将承担侵权责任。   不少地方和专家提出,近年来动物致人损害的纠纷日益增多,应对侵权责任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种情形   医疗机构拟免责   拟对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此前,草案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一章。有的部门提出,草案对医疗机构在哪些情况下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责任作了规定,同时还应对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的情形作出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这一章中增加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患者有损害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诊疗的;(二)医务人员在抢救危急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   删除有关医疗损害责任   “举证倒置”的规定   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既要切实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第三次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删除了有关医疗损害责任“举证倒置”的规定。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五十九条规定:“患者的损害可能是由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造成的,除医务人员提供相反证据外,推定该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造成医疗损害的原因较为复杂,不少情况下由医务人员承担证明责任也有困难,建议删去这一条。有的专家提出,因果关系证明规则可以由民事诉讼法的证据制度解决,本法可以不作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删去这一条。   (文/据新华社电)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
   第003版:本省新闻
   第004版:本省新闻
   第005版:三亚新闻
   第006版:评 论
   第007版:汽车
   第008版:娱乐新闻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汽车周刊
   第011版:财经新闻
   第012版:世界新闻
   第013版:第十一届全运会特别报道
   第014版:汽车周刊
   第015版:汽车周刊
   第016版:广 告
查禁四大类淫秽低俗网络文学
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
遗弃逃逸动物伤人原主人担责
云南陆军讲武堂迎来百岁生日
首次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
彭加木
中国玉器“百花奖”开评
我首用水下机器人发现海底“黑烟囱”
农民工首次当选
90号汽油将退市
山西煤企“大兼并”
台湾当局放宽大陆媒体在台驻点采访限制
赣首个薄膜太阳能大棚发电
早期现代人下颌骨
城乡同票同权选举人大代表
亚洲最大灯饰展在香港开幕
中国甲流疫苗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