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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0月28日讯 (记者林伟 实习生吴英模 梁婕)今天上午,记者从海口市第八次“人大代表论坛”上获悉,对大量电动自行车无序行驶带来的种种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正在组织有关人大代表进行调研,市政府也正在积极采取措施。
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锦全表示,加快立法步伐,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是本次论坛上一致的呼声。在这个问题上,市人大常委会不应缺位。当务之急,市人大常委会需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动员并组织海口代表团的省人大代表,在明年初的省人大会议期间,积极向省人大提出有关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立法议案,建议将其纳入立法计划,并尽快出台。在这之前,由市人大常委会负责牵头,对全市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组织有关部门尽快拟出有关提交省人大立法的议案件,为明年省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做好充分的准备。二是由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市政府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母法,尽快制订出具体的规章制度。三是在充分调研的前提下,研究由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就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问题做出决定或形成决议的可行性,条件成熟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海口市副市长朱寒松表示,对电动自行车不能一禁了之,要实施登记管理,使之走上规范化管理之路。为配合立法,市有关部门将积极做好各方面工作。为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调研,尽快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用立法的形式规范其发展。工商、质监部门要从生产、销售等环节将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拒之门外。同时,设定电动自行车或车辆号牌的使用年限及报废标准,确保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系数达标。同时要实行控制措施。交警部门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中心城区实施电动自行车限行管理措施,避免因为电动自行车过多拥挤阻碍交通和引发交通事故。
在论坛召开之前,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以发放问卷调查表、在媒体和海口人大网站征求意见等形式就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问题进行了调查,共收到调查问卷1082张,其中认为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很乱或较乱的高达90.4%。希望加快出台管理规章的也达90%。
在此次市人大代表论坛上,代表们一致认为,电动自行车不宜全面禁行。呼吁加快立法步伐,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
黄玲玲代表认为,任何交通工具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关键是生产者不断改进技术,使用者安全利用它,管理者规范管理它。海口应该有条件地放开电动自行车上路,这是建设生态无污染的国际旅游岛的需要。
邢建良代表认为,根据海口市目前的经济发展、公交运营发展及市民的生活、工作等情况,市民的出行工具需要多样化,应该允许电动自行车适量发展。
陈海梅代表说,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大都是低收入者,他们的利益诉求随着群体的扩大已构成民生的重要问题,而且电动自行车已形成很长的产业链,是拉动内需、发展经济的重要力量。有关部门应该对其规范管理,让其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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