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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孙乐明 通讯员蒙胜国)日前,三亚市公安机关认定,南滨农场职工奚某已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给予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三亚市西部供水工程,经过南滨的供水线段8公里。此前,当事人奚某将租种农场的土地转租给职工黄某培育槟榔种苗。供水工程征地时,已将青苗赔偿款付给黄某,黄某也分了一部分给奚某。然而奚某并不满足,持刀威胁工程赔付工作组人员,将赔偿款全部给他。
11月10日上午,施工队在红旗段施工时,奚某纠集家人拦阻施工,造成工地停工。农场治安联防大队到场后,用相机拍现场取证,气势汹汹的奚某手持两柄刀,冲向联防队员。治安联防队员当即将其制服,使工地恢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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