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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31日讯 (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汪伟平)省政府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传出振奋人心的消息:省委、省政府已决定,在2010年第四季度全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比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制度全面覆盖的目标时间提前了10年。
建立新农保制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国务院决定,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新农保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2009年11月12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批复我省海口市美兰区、三亚市、文昌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为首批新农保试点市县。2009年12月26日,省政府下发了《海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标志着国家这一造福广大农村家庭的德政工程在我省正式启动。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试点市县已着手对60岁以上农民发放基础养老金的工作。目前,三亚市已经将部分基础养老金发放到农民手中,其他三个试点市县也将在近日陆续启动发放工作。
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我省四个试点县市(区)共涉及参保对象74.15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有13.74万人,这13.74万人可以无需缴费直接领取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每月55元。据测算,试点期间中央财政每年需投入补助资金9000多万元,省级财政每年需投入900多万元,试点市县财政每年需投入3000多万元。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府有关负责人阐述了新农保制度的重要意义。过去,家庭养老、土地保障是农村居民养老保障的主要方式。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农村出现了家庭小型化和人口老龄化、农业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比例下降、家庭养老和土地保障功能逐步弱化等新情况,农村老年贫困人口比例增高,农村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缺乏有效保障。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之一是建立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有利于城乡统筹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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